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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海宁市、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评审会

10月24-25日,由我院生态环境研究所牵头承担的《海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平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分别在海宁、平湖召开评审会。来自浙江大学、嘉兴市建设局、省环科院等专家组,地方相关部门代表、负责人参会。

在海宁市,生态环境研究所盛晓琳代表项目组做了工作汇报,基于海宁市的区域概况、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现状的分析和全面评估,科学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规划,并明确了规划的重点任务和措施。与会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规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认真讨论研究,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可以作为整个嘉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范本,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在平湖市,生态环境研究所徐灿灿代表项目组做了工作汇报。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整体合理完整,与地方乡镇充分对接,提出了近中远期方案,可作为平湖市下一阶段农污治理的指导性材料,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此次《规划》在水专项的技术支持下开展工作,是我院水专项成果的落地推广。《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差异,具有可行性和适度前瞻性,对海宁市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5年)农污治理运维水平全面提升、污水排放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