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周海梦院长当选为浙江省特级专家
发布于2005年09月22日

实行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今年3月,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了首次评选浙江省特级专家活动。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经过各地各单位推荐初选,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小组组织形式审查、评审、选举,产生了30名浙江省特级专家人选。30名人选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常委会确认后,正式当选为浙江省特级专家。
“特级专家”作为浙江省设立的最高学术技术称号,每3年评选一次,总人数控制在100名以内。“特级专家”评选产生后,将由省委、省政府颁发“浙江省特级专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