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认定为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
发布于2021年04月27日
4月21日上午,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嘉兴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惠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陈振华、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忠华等领导出席活动。会上,许惠春副院长为研究院授牌,确认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为浙江省高院确定的50家省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之一。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制度是省高院强化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重要举措。成为省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将有助于长三院从各级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信息互联互通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为入住企业及研发机构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