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人事部
主要职能
1.负责党群工作,做好党建工作规划,组织党委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统筹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意识形态、党建调研宣传、统战、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巡视整改意识形态部分工作。
2.根据研究院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制订人力资源战略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机构设置规划、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等工作。
3.负责全院干部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院管干部的日常考察、选拔任用、职务任免、挂职锻炼、兼职管理等工作。向院党 委提出各部门(单位)班子调整、配备和全院领导干部调配、任免的意见建议。
4.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负责全院干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全院干部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专项审核工作。
6.负责全院外事、出国(境)管理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宜。负责研究院各类机构的设立与调整。
8.根据省校要求,协助做好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省校管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及退休等工作。
9.负责研究院各类人员(包括事业编制、PI )的公开招聘、录用、聘任、培养(含出国选派)、考核、职务晋升等工作。
10.建立并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和激励机制,并指导全院薪酬体系、福利激励机制建立并完善。负责异动处理、员工关系、劳动纠纷、日常考勤及绩效管理。
11.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称继续教育、自然科学评聘工作。
12.负责外国专家、PI管理,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工作。
13.负责研究院人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奖励、人才补贴、项目申报和政策兑现等工作。
14.青年才俊浙江行活动组织、研究院青年基金管理、清华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联培生管理、实习生管理等专项性工作。
15.推进干部员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薪酬系统数字化工作。
16.完成研究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
部 长: 卜京伟
副部长: 陆娟峰
工作人员
卢娟、陈谷平、李季锋、董凯斌、张睿君、曹雅婷、高雪燕、刘娟、贺玉(挂职)、程虹(返聘)
部门联系方式:
0573-8258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