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院概况
  2. 组织机构
  3. 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

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清华大学有关项目建设与资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制定完善研究院相关制度。

2.负责全院(包括研究院、浙华公司体系,下同)中长期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并实施(科研设施与设备计划由科创部编制并提交)。

3.负责研究院总部园区建设项目的报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做好研究院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管理和服务。

4.牵头负责全院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研究院资产安全、资产配置;考核研究院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负责研究院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协调科创部、院办做好无形资产管理。

5.做好研究院院地合作机构平台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负责投资审核,牵头已投项目清理工作。

6.负责研究院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组织研究院的招标活动,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的招标工作。

7.负责研究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研究院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8.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应用。

9.负责研究院总部管理用房、科研用房的管理,包括房屋分配(调整)、装修、维护。

10.负责对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开展总部院区修缮及运营管理,做好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管及年度考核工作。

13.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

部 长: 章虹

副部长: 戴榕

工作人员

李小芳、张莉琴、徐琪

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运营:鲁军、薛帆、詹红霞

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车队:冯伟、郑珑、陈莹、王其马、李诚

部门联系方式

0573-8258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