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院概况
  2. 组织机构
  3. 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

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

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清华大学有关项目建设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制定完善研究院相关制度。

(二)负责全院(包括总部院区、院地合作机构、浙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深根体系,下同)中长期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并实施(科研设施与设备计划由科创部编制并提交)。

(三)负责全院建设项目的报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以及建设项目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研究院总部园区的委托运营,指导华瀚公司开展总部院区修缮及运营管理,做好年度结算与专项考核。

(五)牵头负责全院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资产安全、资产配置;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全院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协调科创部、院办做好无形资产管理。

(六)做好全院院地合作机构平台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负责投资审核,牵头已投项目清理工作。

(七)负责研究院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组织并负责全院的招标活动。

(八)负责研究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全院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九)建立健全全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应用。

(十)负责研究院总部管理用房、科研用房的管理,包括房屋分配(调整)、装修、维护。

(十一)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