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清华大学有关项目建设与资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制定完善研究院相关制度。
2.负责全院(包括研究院、浙华公司体系,下同)中长期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并实施(科研设施与设备计划由科创部编制并提交)。
3.负责研究院总部园区建设项目的报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做好研究院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管理和服务。
4.牵头负责全院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研究院资产安全、资产配置;考核研究院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负责研究院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协调科创部、院办做好无形资产管理。
5.做好研究院院地合作机构平台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负责投资审核,牵头已投项目清理工作。
6.负责研究院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组织研究院的招标活动,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的招标工作。
7.负责研究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研究院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8.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应用。
9.负责研究院总部管理用房、科研用房的管理,包括房屋分配(调整)、装修、维护。
10.负责对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开展总部院区修缮及运营管理,做好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管及年度考核工作。
13.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
部 长: 章虹
副部长: 戴榕
工作人员
李小芳、张莉琴、徐琪
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运营:鲁军、薛帆、詹红霞
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车队:冯伟、郑珑、陈莹、王其马、李诚
部门联系方式
0573-82582771